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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2017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9-01-26 访问量:721 来源:管理员

  一、申请人申请

  (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按《清华大学201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和《清华大学关于2013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若干规定》申请。

  (二)硕博连读生

  按《关于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招生办法》要求申请。

  (三)公开招考博士生

  1.申请条件

  符合《清华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9月1日-9月14日登录yz.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3.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16年9月14日17:00前寄(送)达到: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教学办公室(邮编:100084)。

  1)清华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原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5)其他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二、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精密仪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材料审查流程:分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两个学科进行材料审查。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3位相同的同学科专家逐一审核,百分制打分,并取平均分。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招生计划按不超过1:3参加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形式及项目:综合面试,每位考生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也会涉及专业英语。

  综合考核时间:九月中下旬,具体另行通知。

  三、推荐拟录取

  精密仪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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