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校外推免与“申请-审核制”博士)需于2018年9月15日(14:00-18:00)在何善衡楼101-D房间水利系研究生办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申请-审核制”博士建议9月18日早空腹体检,具体见体检通知。
公开招考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期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5)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第4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6)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7)其他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比如论文发表和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等。
校外推免生和“申请-审核制”博士将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复印一份,资格审查时交申请院(系)。
二、综合考核
(一)校外推免、申请-审核制博士、硕博连读:笔试+综合面试
(1)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2018年9月15日:下午资格审查;晚上笔试19:00-21:00
2018年9月16日:全天综合面试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2)考核形式及考核项目:综合考核由英文专业文献翻译和英语写作(笔试,2小时)和综合面试组成。
(3)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笔试按照A(>=90)、B(80-89)、C(70-79)、D(60-69)四个等级给出百分制成绩。
面试评委15-25人,分5组同时进行。每组面试评委3-5人,另设记录员1名,针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每位博士申请人须参加三组面试,共计30-45分钟的考核。每位硕士申请人须参加二组面试,共计20-30分钟的考核。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学术志趣、科研素质、学习成绩及英语听说能力,每位评委根据考核情况按照A(>=90)、B(80-89)、C(70-79)、D(60-69)四个等级对每位考生给出百分制面试成绩。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中去掉评委给出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分数即为最终面试成绩。
最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最终面试成绩×80%。
(二)校内推免:综合面试
2018年9月15日全天,具体参见上述综合考核面试成绩评定办法,综合面试成绩即为最终综合成绩。
具体时间地点见水利水电工程系的详细通知。
三、推荐拟录取
水利水电工程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录取人员候选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