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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0-10-28 访问量:1673 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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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适应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北京大学教育学院2021 年招收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 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 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

  3. 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相关机构或其他机构中教育、人事培训等相关部门中高层管理人员。

  4. 5 年及以上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5.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招生名额:6 名

  三、报名申请

  1. 网上申报时间:2020 年 10 月 15 日 12:00-11 月 30 日 12:00,具体方法参看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index.htm);特别提醒如下:

  (1) 报考类别:“定向”(类别填写错误不予录取);

  (2) 导师姓名:不需填写;

  (3) 英语水平:优先填写时限和成绩均符合 2-(6)要求的英语水平信息;

  (4) 专业志愿:仅接受一个专业一个方向的报考信息,多报无效。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 提交初审材料:

  l 材料形式:纸质版;

  l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 17:00(需寄达,逾期不予受理);

  l 接收地址: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务办 319 办公室;010-62751402;

  l 快递要求:仅接收顺丰快递或者邮政速递 EMS,其他快递无法接收;

  l 材料装订格式:第 1-3 项按顺序角钉,不入册;第 4-11 项按顺序平面胶钉成一册;

  l 材料清单:(无论是否录取,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1) 北京大学 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3) 个人陈述(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3000 字左右,下载地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需考生本人签字);

  (4) 第 5-11 项材料封面:格式见附件(请填好个人信息);

  (5) 北京大学 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仅复印件,原件不装订);

  (6)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请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1) 英语

  l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 60 分及以上(2017 年 1 月-2019 年 1 月参加考试);

  l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500 分及以上(2016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l 托福 90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l 雅思(A 类)6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l 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书(2016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l GRE 成绩 310 分及以上(2016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l WSK(PETS-5)考试合格(2016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l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6 年 9 月 1 日之后获得学位);

  l 教育学院 2021 年 1 月面向非全日制项目考生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考试相关事宜请留意教育学院主页通知)。

  2) 小语种(只包括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

  考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5 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有效期依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自入学年的 9 月 1 日起向前推算)。若该语言国举办的语言考试有不同等级,则须取得最高级别的语言考试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中国举办的语言考试需达到国家六级水平。

  注:获得过外语专业学位的考生仍需提供上述合格的外语成绩证明。

  (7) 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证明复印件(仅在职学生提供);

  (8) 硕士课程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9) 硕士学位论文(课程硕士需提供无论文说明);

  (10) 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1)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核录取

  1. 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

  2. 教育学院组成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选,根据初选结果及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3.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研究能力、管理能力、外语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等。考试时间、笔试名单、面试名单等详细信息请参看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主页通知。

  4. 专业课笔试时间及科目:

  l 笔试时间:2021 年 3 月 6 日

  l 笔试科目:教育管理综合

  5. 申请人笔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满分 100 分,笔试合格线请参看面试通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面试时间为 2021 年 3 月下旬。面试时须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科研经历和成果、本人拟进行的学习和研究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 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 50%。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公示 10 个工作日。

  五、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 我院将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

  2. 笔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3. 面试选拔工作由学院成立专家小组组织进行。

  4.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教育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七、学习方式

  1. 非全日制学习,不转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学制四年,前两年为课程学习及论文选题设计阶段,后两年为论文研究和写作阶段。

  2. 集中授课,前两年大体上每三个月集中一次,后两年每四个月集中一次。

  3.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负责统筹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从国内外聘请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参与教学工作,并引入部分国际课程。

  八、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九、收费

  学生须交纳培养费共计人民币 10 万元,分 4 年交清,每学年 25000 元。交通食宿费用及国外学习考察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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