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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9年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9-02-11 访问量:927 来源:管理员

  为了适应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北京大学教育学院2019 年招收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或者博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申请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可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 但须已在申请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教育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

  4.已有 5 年以上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5.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生名额:12 名

  三、报名申请

  (4)第 5-10 项材料封面:格式见附件(请填好个人信息)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证明三年内有效

  (2015 年 10 月 1 日及之后方为有效)。(关于英语水平证明相关事宜请查看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主页通知)

  A.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 60 分及以上

  a)参加 2019 年 1 月 5 日北京大学英语考试者无需提供成绩单;

  b)参加其他年份考试者需提供成绩单;

  B.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500 分及以上;

  C.托福 90 分及以上;

  D.雅思(A 类)6 分及以上;

  E.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书;

  F.新 GRE310 分及以上;

  G.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H.其他能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并由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可。

  四、考核录取

  1.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 

  五、监督机制

  1.我院将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

  2.笔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3.面试选拔工作由学院成立专家小组组织进行。

  4.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申请者可向教育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六、学习方式

  1.非全日制学习,不转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学制四年,前两年为课程学习及论文选题设计阶段,后两年为论文研究和写作阶段。

  2.集中授课,前两年大体上每三个月集中一次,后两年每四个月集中一次。

  3.北京大学教育学院负责统筹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从国内外聘请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参与教学工作,并引入部分国际课程。

  七、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八、收费

  学生须交纳培养费共计人民币 10 万元,分 4 年交清,每学年 25000 元。交通食宿费用及国外学习考察费用自理。

  本招生简章的内容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2018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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