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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时间:2021-09-29 访问量:956 来源:管理员
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于2021年9月15日在线上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均为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6)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同等学力申请人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7)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示认证报告;

8)参加清华大学中国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大赛颁发的获奖证书。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2021年9月16-18日,线上】

考核形式及考核项目:

综合考核由综合专业基础考试(笔试,2小时)和综合面试组成。

所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环节不淘汰考生。

笔试:2021年9月16日下午14:00。科目《公共管理》。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与英语水平,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等。

2021年9月16日在学院网上招生栏目查看具体面试安排。

面试:2021年9月17-18日举行。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的教育背景与科研经历、外语水平、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的志趣与能力等。

综合考核成绩评定:综合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学院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作为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并排序,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和师生双向选择结果决定拟录取名单。

三、推荐拟录取

推荐拟录取排序依据: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五、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我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06教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94350

电子邮箱:xsjw@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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