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所组织材料审查组审核申请材料,按照拟招收硕士生名额150-300%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学生名单。综合考核及录取排序办法如下:
1.本校本院推免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①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面试时间≥20分钟)
②面试成绩由各考试组综合以下各项内容给出(参见本院推研信息表):
标准化学分绩分档注1
总学分及修课情况(包括修课的系统性)
科技创新与实践(包括SRT、科创、大赛等)注2
专题实验与生产实习情况注2
公益服务(包括社会工作、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注2
体育及锻炼情况
其它能体现考生素质的信息
注1:标准化学分绩不同于学校现行学分绩,它的计算方法是将每门课航院同学的平均分映射为80分,将第一名成绩映射为100分,0分映射为0分,高于和低于平均分的成绩分别线性映射至80-100分和0-80分。
注2:各项分为A、B、C、D四等。这些内容的考核由院学生工作组和教学办共同组织提前实施。
2.本校外系交叉推免直硕研究生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主,面试成绩(满分100,面试时间≥20分钟)。
3.校外推免硕士研究生:由于各校成绩计算的标准不同,因此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的成绩计算以面试成绩为主,参考各校的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满分100,面试时间≥20分钟)
4.综合考核成绩评定: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序,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分配方案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拟录取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各招生环节确认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最终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5.公示地点:综合考核排序名单见航天航空学院四层公示栏内。
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