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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华大学化学系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时间:2021-09-29 访问量:1048 来源:管理员

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于2021910日前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本科直博和公开招考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期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5)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第4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6)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二、综合考核

1、外校本科直博及公开招考学生综合考核时间:

2021914-17日,主要以网络远程形式进行考核。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本校直博生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2021914-17日,地点:清华大学化学系各会议室。

如未返校,按照网络远程形式进行考核。

综合考核: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至少5位专家独立给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按照考核小组成员给出的平均成绩作为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

三、推荐拟录取

化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五、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我系2022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化学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1685

电子邮箱:hxxjxb@mail.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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