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物理学院简介
北京大学1913年设立物理学门,我国物理学本科教育从此开始。1919年更名为物理系。学院下设2个教学实体单位(基础物理教学中心、基础物理实验教学中心),8个研究系所(理论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与材料物理研究所、现代光学研究所、重离子物理研究所、等离子体物理与聚变研究所、技术物理系、天文学系、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同时依托学院建立了人工微结构和介观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核物理与核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医学物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李政道高能物理研究中心、国际量子材料科学中心、科维理天文与天体物理研究所等多个科研机构,研究方向涵盖了物理科学及相关的主要领域,并建有北京大学电子显微镜专业实验室。
学院现有物理学、核物理、大气科学3个国家理科基础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物理学、大气科学、天文学、核科学与技术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及博士后流动站,物理学、大气科学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含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气象学等6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天体物理、核技术及应用为国家二级重点学科。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具备扎实理论基础和突出科研能力的优秀人才,每年招收约200名本科生,200名研究生和20名博士后,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最优秀的学子,形成了一套科学完整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物理学院毕业生基础扎实宽厚、综合素质突出,广泛活跃在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金融实业等领域。
北京大学往年成绩查询时间
2019年考研初试成绩查询时间:2月15日
2018年考研初试成绩查询时间:2月4日
2017年考研初试成绩查询时间:2月15日
2016年考研初试成绩查询时间:2月18日
复试分数线
理 学 (07) 外语55 政治55 业务课一90 业务课二90 总分310
工 学 (08) 外语55 政治55 业务课一90 业务课二90 总分310
复试时间及地点
专 业 | 复试审查时间 | 复试审查地点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理论物理 | 3月24日16:00-17:00 | 物理学院西138 | 3月25日8:00 | 物理学院南412 |
光学、原子与分子物理 | 3月24日16:00-17:00 | 3月25日8:00 | 物理学院西464 |
凝聚态物理 | 3月22日8:30-11:30 | 3月22日14:30 | 物理学院西312 |
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各专业(强军计划) | 3月21日8:30-11:30 | 3月21日14:00 | 物理学院北547 |
资格审查及材料
复试审查地点:物理学院教务办公室(物理学院西138室);
复试审查时请考生带齐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准考证、《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个人陈述(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表格)、正式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以及其它能证明其研究潜能的书面材料(注:所有材料复印件都用A4纸,无需提前邮寄)。
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 )进入【网上报名】模块打印。京外考点(考点代码非1101)的考生,如尚未注册首先进行新用户注册。用注册账号登录后,如尚未进行账户绑定,需要首先进行绑定:选择【硕士研究生】,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和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生成的报名号将报名信息和本人账号进行绑定。完成注册绑定操作的京外考点考生,以及北京大学考点(考点代码为1101)的考生,登录后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到本地后再打印。
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复试费:100元/人次。请于3月20日中午12点前登录北京大学统一收费平台缴费(网址:http://cwsf.pku.edu.cn/,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000000),如需开具收据,请在确认参加复试的邮件中备注。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的原件(署名前两位)。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如期未到我校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3月17日中午12点之前,请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电子邮件确认(邮件主题的格式为 “姓名+参加+专业名称+硕士复试”,例如: 张三 +参加+理论物理+硕士复试),如未按时发送确认邮件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资格。
复试内容及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复试的,院系复试专家组应事先确定各复试方式成绩的权重。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60分为合格)。
权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权重×初试4门总成绩/5+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权重;
英语听说和专业知识综合;
口试为主,配合随时的板书回答。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院系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复试流程
(1)院系应及时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含复试时间、地点和复试成绩计算规则等信息)和复试名单。考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查询,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2)院系应认真审查核实考生身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 100 元/人次,由院系于复试前收取。参加两次及以上专家组复试的复试费按次收取。
(3)复试专家组秘书要在复试时按附件统一格式填写《北京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记录每考生一份,应妥善保存。
(4)复试可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院系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不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考生的加试成绩由院系在考试结束后报送研招办。
(8)院系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调剂办法
1、校内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申请校内调剂,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 5 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院系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院系应当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院系接收校内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本院系网站公布。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向校外调剂
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
考生应自行联系接收调剂单位,并按调入单位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流程和系统开通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
我校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复试体检
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拟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
各专业拟录取名单依据总成绩名次确定。
2019年北大各院系在 3 月 27 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招办,经审批后应及时上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破格复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享受初试成绩加分以及其他特殊政策的考生,其相关情况应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注明。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可在 4 月上旬登录院系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信息公开->硕士招生公示”栏目进行查询。凡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