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港澳台申请人
①身份证明原件;
港澳地区申请人:
a、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
b、《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
台湾地区申请人:
a、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b、《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②《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须与前期邮件提交的复试材料电子版一致);
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所在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④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外语水平证明为IELTS、TOEFL、GRE等类型的考生,须登录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核验。如使用护照等有效证件参加的考试,还须提供护照等证件原件)。
(3)留学生申请人
①有效外国护照原件;
②《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须与前期邮件提交的复试材料电子版一致)。
说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对需提交和审查的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疫情结束后及入学报到时,本院还将对考生身份和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对于提供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流程
远程面试中使用的网络会议室分为候考室和主考场,请考生提前30分钟按工作人员要求进入相应会议室。
(一)候考室
1、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人证识别、环境检查等。
2、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3、考生根据工作人员发送的主考场会议室链接,进入主考场。
(二)主考场
1、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人脸识别。
2、开始面试。
3、待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开会议室,本次面试结束。
注意事项:
1、如考生听不到面试专家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请不要擅自离开远程复试平台,可通过“腾讯会议”的信息发送功能与工作人员沟通或电话联系。
2、面试过程中若因网络故障原因掉线,掉线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1分钟内上线,继续回答原题。超过1分钟,该题作答无效,仅有1次更换题目的机会。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抽题作答、英语能力考查、自由问答等。分制为100分,60分合格。复试专家组对考生的专业背景、知识结构、科研经历与成果、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每人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每位专家对考生独立评分,所有专家评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六、录取规则
统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港澳台和留学生申请人: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依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以招生名额为限依次录取。
七、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廖凯原楼125室)
电话:010-62751644
邮箱:zgyzs@pku.edu.cn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6:
北京大学 2022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北京大学结合北京市疫情防控需要和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对参加我校 2022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考核。
为维护考生权益,确保考试公正公平,请各位考生在复试前根据招生院系的复试通知要求,做好复试准备,选择独立、安静、明亮、封闭的场所参加考试,并按要求参加设备及考场环境测试。如考生未按学校和院系相关规定的要求参加复试的,则视为其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过程中考生须遵守以下考场规则:
1. 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系统考试秩序,不得将系统登录账号或密码等信息透露给他人。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会议室系统,携带本人《准考证》(博士、港澳台、留学生考生除外)和有效身份证件候考,并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3. 考试期间考试场所仅允许考生一人在场,严禁..任何其他人员进入。除招生院系明确指定和允许的证件资料和备品外,考试场所严.禁.存放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及其他具有查询功能的设施设备等。
4.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保证面试场所光线充足,面试者面部及上半身清晰可见,头发不能遮挡耳朵,不能戴耳饰。
5. 考生应在现场独立作答,目视视频录像设备,手部动作保持在视频区域内,严禁..使用耳机或身体离开座位(视频区域)等行为。
6. 考试过程中应保证音像设备全程打开,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时,考生可请考官重述有关问题。若经调试后仍无法继续完成复试的,考生需立即致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
7. 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录屏。
8.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对声音和图像进行修饰。
9. 复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系统平台,不能再次登录。
10. 严禁..向他人透露考试相关内容。
我校将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如考生不遵守上述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若考生认为复试过程中招生院系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实名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
校本部联系电话:(010)62756913;
医学部联系电话:(010)8280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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