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清华法学院法律领军人才(非全日制)专业博士项目招生简章

时间:2026-10-28 访问量:10 来源:管理员

清华大学2027年法律领军人才(非全日制)专业博士项目招生选拔实行“申请―考核”制,符合《清华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依据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

【培养单位与项目介绍】

清华大学法学院始创于1929年,迄今为国家培养了诸多杰出的法律人才。 1995年清华大学法律学系复建;1999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复建以来,形成了备受国内外同行称赞的法学教育“清华模式”。2017年9月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和“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中,清华大学法学院成为国内六所一流法学院之一。清华大学法学院长期稳居 QS 世界大学法学学科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法学学科排名等国际主流法学学科排行榜世界前列,学科国际位次表现稳健,彰显出扎实的学科实力与突出的国际影响力。

清华大学法学院通过设立法律领军人才法律博士项目,旨在针对政法实务部门需要,培养国家社会治理和法治体系建设中的高层次应用型法治领军人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外语且通晓国际法律规则、捍卫中国国家和民族利益的高端法律人才,以及跨学科协同创新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本项目设置以下培养方向:

1. 国家治理与政府法治  本方向致力于培养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司法制度理论研究与实践等领域工作的高层次法治人才。

2. 民商经济法治  本方向致力于培养从事民商经济领域立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高层次法治人才。

3. 刑事法治  本方向致力于培养从事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辩护等法律工作的高层次法治实务人才。

4. 科技法治  本方向致力于培养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从事知识产权、计算法学、环境与能源等新兴及交叉学科法律实务工作的高层次法治实务人才。

5. 涉外法治  本方向致力于培养从事涉外法律实务、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推进国际法治的高层次法治实务人才。

本项目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2027年招生人数不超过15人。

一、申请人申请

(一)申请条件

符合《清华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的报考条件。

此外,申请人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学位获得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

2.已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或者法学、法律硕士学位,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时在法治实务领域工作并有5年以上法治实务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优秀法治实务工作业绩且将来仍计划继续从事法律工作(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

4.具有相应的外语水平和科研、实践能力。

本项目不接收同等学力申请。

(二)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按照报名要求在2026年10月20日12:00—12月15日16:00于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完成报名。

注意: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选择“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项目制博士”进行报名。报名时须选定具体招生项目,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之间不接受调剂。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申请时间内通过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进行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有效身份证明;

2.外语水平证明;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i)英语

①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50分(含)以上;百分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含)以上;

② 托福(IBT)80分(含)或4分(含)以上;

③ 雅思(A类)6.0分(含)以上;

④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含)以上考试合格证书;

在境外获得过以英语为工作语言的本科或以上学位者可免于提交英语水平证明。

(ii)小语种

申请人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小语种语言考试成绩需相当于前述英语水平要求。

注:外语专业的申请人仍需提供上述合格的外语成绩证明。

3.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单;

4.本科毕业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6.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7.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实际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对非全日制就读的意见等);

8.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9.《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10.法律专业博士学习期间的实践性研究计划书;

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的方向(在本项目的5个培养方向中选择)、基本思路、研究方法、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计划需标注姓名。

11.硕士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

12.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或实践能力的材料。

注1: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同时请专家协助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待后续接收通知将纸质版寄至法学院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或在线完成推荐信后将纸质版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申请人,由申请人待后续通知将纸质版寄至法学院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申请期间无需提交纸质版推荐信。

注2: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者,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

二、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研究提出综合考核名单。

材料审查:

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至少由5位专家进行审查,审查方式采用百分制打分,申请人材料审查成绩为其所在组全部材料评审专家评分的平均分。按照材料审查成绩由高到低,依据招生计划的1:1.5-1:3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名单。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专业书面测试(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面试)组成。每位申请人的考核包括不少于120分钟的笔试和不少于30分钟的面试。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专业综合考试》。笔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申请人的专业素养、研究和写作能力。

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兴趣、学术创新能力和学术规范意识和外语能力等。

三、推荐拟录取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核成绩相同者,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1.所有录取申请人均为非全日制定向培养,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不提供住宿。

2.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按《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3.学费共计54万元人民币/每生,分四年缴纳,入学后第1-4学年每年缴纳13.5万元人民币。

4.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本项目相关的实施细则。

五、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s://yz.tsinghua.edu.cn

本项目发布招生相关信息网址:https://www.law.tsinghua.edu.cn/zsgz/bsszs.htm

对我项目(院系)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107

邮政编码:100084

电子邮箱:law52@tsinghua.edu.cn

以上是关于【2027年清华法学院法律领军人才(非全日制)专业博士项目招生简章】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准备考研清北的同学们节约时间,提高上岸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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