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华大学材料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时间:2021-09-11 访问量:1239 来源:管理员

清华大学材料学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

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人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公开招考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或者在学证明,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期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5)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第 4 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6)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二、综合考核

直博生参加综合考核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其最终排队成绩。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 20 分钟,满分 100 分。重点考查申请人英语听说能力及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

普博生与硕博连读生综合考核由面试与笔试两部分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 30 分钟,满分 100 分,考查内容与直博生面试相同。笔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 100 分,笔试重点考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后 15%不能进入面试。最终排队成绩 = 面试成绩*0.7 + 笔试成绩*0.3。

三、推荐拟录取

直博生与普博生(包括硕博连读生)按照各自的招生名额,分别录取。

直博生以其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由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直博生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普博生(包括硕博连读生)按综合考核(笔试+面试)成绩排序。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普博生(包括硕博连读生)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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