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7 访问量:2471 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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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工学院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专业博士的相关要求请参见学院 2021年机械、材料与化工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材料审核后确定复试名单,根据综合评定情况,择优录取。
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申请流程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4日12:00至12月4日12:00 申请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2)报名费用: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报名截止前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3)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 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月10日17:00,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我院上述规定期限内向报考院系提交(寄达)下列材料:
(1)北京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3)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4)身份证复印件;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包括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包括以下英语证明材料选择一种:
a)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即PKU-GATE)”成绩60分及以上(2015 年12月-2019年1月参加考试);
b)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500分及以上(2015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c)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及以上(2015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d) GRE成绩320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e) IELTS(A类)成绩6.5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f) TOEFL(IBT)成绩90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g) WSK(PETS-5)考试合格(2015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h) 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八级考试(TEM-8)合格证书(2015 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i) 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用英文撰写学位论文并获得学位,经过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认定(2015年9月1日后获得学位);
j) 发表过(或被接收)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本人是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需要附攻读学位所在单位开具的导师证明材料)(2015年9月1日后发表或被接收)。
申请材料共计8项,不能缺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无论申请是否通过,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三、考核与评价
1. 初审
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候选人。
2. 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院系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1年3-4月份。复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差额复试。申请人须向招生专家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申请理由等,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 分,60分为及格,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 录取
对于各项考核及格的考生,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公示10个工作日。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四、违规处理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院将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六、其它事项
1.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见北京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有关招生信息以及指导教师的情况请查阅工学院网站。
3. 若上级部门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4. 我院允许同时申请工学院2个志愿,如申请2个志愿,请提交2份材料。
5. 本说明由工学院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
工学院网站: http://www.coe.pk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9755 010-62757386(工学院)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办公地点:北京大学理科5号楼625室
附: 申请材料寄送说明
请用EMS邮寄
纸质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17:00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理科5号楼625室工学院收电话010-62759755,邮政编码100871
*纸质申请材料不要装订(请不要使用订书钉、曲别针),直接按顺序排放整齐,最后使用大小合适的燕尾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