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教育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时间:2019-05-18 访问量:1079 来源:管理员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继续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教育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项目招生说明请参看《北京大学2019年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招生说明请参看《北京大学2019年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  申请人对于教育应具有强烈的兴趣和科学研究的潜力;

4.  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5.  高等教育学、教育学原理、教育经济与管理(不含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下同)、教育技术学四个专业仅招收全日制转档生;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二、报名申请

1.  网上申报:2018年10月15日12:00--12月7日12:00,具体方法参看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index.htm); 特别提醒如下:

1) 报考类别:(类别错误不予录取) a) 高等教育学、教育学原理、教育经济与管理(不含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教育技术学四个专业: 非定向;

b) 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Ed.D.)、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 定向;

2)   导师姓名:不需填写;

3)   英语水平:优先填写时限和成绩均合格的英语水平信息;

4)   专业志愿:仅接受一个专业一个方向的报考信息,多报无效;

2.  提交初审材料: 

1)   材料形式:纸质版

2)   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17:00前(需寄达,逾期不予受理)

3)   接收地址: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务办319办公室;

4)   快递要求:仅接收顺丰快递或者邮政速递EMS,其他快递无法接收;

5)   材料格式:第1-3项按顺序角钉,不入册;第4-10项按顺序平面左侧胶钉成一册;

6)   材料内容:(无论是否录取,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1)北京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在规定的报名时

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北京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需考生本人签字)

(2)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地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需专家签字)

(3)个人陈述(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3000 字左右,下载地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需考生本人签字);

(4)第5-10项材料封面:格式见附件(请填好个人信息)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证明三年内有效(2015年10月1日及之后方为有效)。

1)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60分及以上

a) 参加2019年1月5日北京大学英语考试者无需提供成绩单; b) 参加其他年份考试者需提供成绩单;

2)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00分及以上; 

3)   托福90分及以上; 

4)   雅思(A类)6分及以上; 

5)   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书;

6)   新GRE310分及以上;

7)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6)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证明复印件(仅在职学生提供)

(7)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验证原件);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提供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等);

(9)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0)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

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选拔方式

1.   考核内容: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外语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个人科研经历和研究计划等;

2.   初审环节:教育学院组成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及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3.   笔试环节:按专业分类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如下:

1)   笔试时间:2019年3月9日

2)   笔试科目:

a)   高等教育学专业专业课科目:高等教育学综合;

b)   教育学原理专业专业课科目:教育学原理综合;

c)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专业课科目:教育经济与管理综合; d) 教育技术学专业专业课科目:教育技术学综合;

3)   其他说明:申请人笔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4.   面试环节:

1)   面试时间:2019年3月下旬

2)   面试说明:面试时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5.   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名单、面试名单等详细信息请参照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主页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6.   初审、笔试、面试任何一项不合格者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监督机制

1.  我院将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

2.  笔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3.  面试选拔工作由各专业(方向)成立专家小组组织进行。

4.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申请者可向教育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五、其它事项

1.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  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  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  本招生说明的内容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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