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工学院 2019 年“创新菁英计划” 生物与医药领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9-05-18 访问量:952 来源:管理员

为更好地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紧密结合国家和产业的重大专项、重大工

程和重要产品研发任务,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具备生物与医药领域深厚的理论基础,并能创造性解决复杂工程技术实际问题的创新创业领军人

才,北京大学工学院自 2019 级起联合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招收“创新菁英计划” 生物与医药领域(医疗器械、生物制药相关)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 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与综合素质;

4. 具有较丰富的工程项目经验或科技创新创业经验;

5.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      招生名额

10 人。

三、      报名申请

1.     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15 日 12:00 至 12 月 10 日 12:00。采取“申请

-考核制”报考,网上报名的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2. 提交材料清单:

1)  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3)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4)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  身份证复印件;

6)  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专 家 的 推 荐 信 ( 下 载 网 址 :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  外语要求:申请人英语达到以下条件的任何一项,提交三年内(2015 年 10 月以后)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审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a)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 60 分及以上;

b)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480 分及以上;

c)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

d)      WSK(PETS5)考试合格;

e)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f)       雅思(A 类)成绩 6 分及以上;

g)      TOEFL 成绩 90 分及以上(IBT);

h)      GRE 成绩 325 分及以上;

i)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j)        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在英文专业期刊上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

术论文。

*说明:2019 年 1 月,我校将继续举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

8)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3. 申请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将取消录取资格。

4. 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

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请注意:

(1)      申请材料统一为 A4 纸质材料,全部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      所有申请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排列后用燕尾夹夹好,放入大信封中再

寄送。信封封面请注明:创新菁英计划(博士)、姓名、手机号。

(3)      纸质材料请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 12:00-2019 年 1 月 18 日 17:00 之间寄(或送)到指定地点,邮寄请用 EMS 或者顺丰(快递单上备注:创新菁英计划)。

(4)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理科 5 号楼 625 室,李老师

(收)。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9755。

四、 选拔录取

招生将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即考生申请、专家推荐、学院考核的方式。

1. 申请:申请人按招生简章和相关招生说明的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2. 初审:由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者进入复试;

3. 复试:复试预计于 2019 年 3 月下旬或 4 月初进行,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60 分合格,笔试或面试任一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相关安排及要求以北京大学工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4. 录取:复试结束后,招生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总分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 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     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有关档案、户口等相关事宜按照《北京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执行。

2.     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年。

六、 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学

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七、 学费与奖学金

学生须交纳培养费共计人民币 18 万元,分 4 年交清,每学年 45000 元。

北京大学不提供奖学金。

八、 上课地点及住宿

我院 2019 级非全日制生物与医药领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上课地点

在北京大学校本部,北京大学不提供住宿,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协助解决校外住宿(需缴纳住宿费)。

九、 信息公开与监督

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学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网址: http://www.coe.pku.edu.cn/

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ilp@coe.pku.edu.cn);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 其他事项

1.      相关信息查询见北京大学工学院网页(http://www.coe.pku.edu.cn/);

2.      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3.      本说明由北京大学工学院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工学院 

2018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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