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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博士生招生,根据《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以下规定参加复试,新闻与传播学院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
一、参加复试的条件和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通过材料审查和初审。
2、新闻与传播学院招收博士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原则上要求学生档案人事关系均转入北大(不含港澳台、留学生)。
二、远程网上平台测试和资格审查
请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笔试试考,3 月 30 日笔试;3 月 28 日面试平台测试和资格审查,4 月 1 日面试。
(一)资格审查时需校验的材料:
1、大陆(内地)申请人,需出示居民身份证;
港澳地区申请人,请出示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申请人,请出示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留学生出示护照。
2、往届生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持有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2022 年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或应届毕业硕士生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原件)。
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出示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即可。
3、外语成绩证明原件。如外语成绩认定为雅思、托福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1)须在复试现场登录报名网站查验成绩,请提前准备好用户名和密码以备使用。
(二)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3 月 17 日前快递到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快递地址: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31 室(北京大学南门蒙民伟楼),研究生教务老师收,电话 62758122。请统一使用邮政(EMS)快递,不接收同城快递,以及任何形式的闪送。)
1、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 年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生不用)
2、考生须填写人事档案转入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2,留学生、港澳台考生不用)
3、仔细阅读《2022 年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之后,复试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3。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未于规定时间内前来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
三、复试规则
1、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共 2 组,每组由 5 位招生专业专家组成员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
2、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笔试+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向专家面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组对学生的攻博研究计划、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和评价。复试(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成绩 60 分及格。
3、总成绩的计算
(1)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
(2)考生的总成绩,根据上述两部分的成绩笔试 50%、面试 50%的权重进行计算(百分制)。
(3)报名材料审核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四、初取规则
1、笔试、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初取。
2、各专家组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的计划招生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初取名单。
五、复试时间
1、2022 年 3 月 25 日上午 10:00-结束,笔试试考,
2022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00-11:00,笔试;
2、2022 年 3 月 28 日 9:00-结束,面试平台测试和资格审查,
2022 年 4 月 1 日 8:30-结束,面试。
参加笔试、面试考生务必提前半小时进行远程报到、抽签,逾期未到不能参加复试者取消初取资格。
六、远程网络笔试、面试
远程网络笔试采用易考在线考试,请阅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笔试注意事项》,见附件 6;《易考在线考试考生操作手册》见北大新闻与传播学院主页公告栏。
远程网络面试采用腾讯会议请阅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网上远程复试面试说明》《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远程复试面试准备及注意事
项》,见附件 4、5。
附件 1:须现场核验外语成绩的考生名单:
核验雅思成绩名单:陈**、贡**、朱**、刘*、杨**、高*、裴**、郭**、孙**、王**。
核验托福成绩名单:曲*。
附件 2: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考生转档承诺书
考生编号 | 报考专业 | ||
姓名 | 报考方向 | ||
联系电话 | 邮箱 | ||
工作单位 | |||
特别说明: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每年招收的博士生,除符合特殊政策规定不应转档或可以不转档考生外,考生皆须转档就读。凡申请不转档的考生,请提交书面申请,通过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并符合初取条件的,由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不转档。不转档的考生入学后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的学业奖学金;不享受学校的公费医疗;不享受学校的就业分配。 | |||
本人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特别说明,全面知悉其内容,并作出如下承诺:人事档案转档,同时承诺将于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最迟在入学报到时将档案转入北京 大学。如在入学报到时仍未按规定办理转档手续,本人承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考生签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 |||
人事档案不转入北京大学原因(上面承诺签字的考生不填写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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