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1.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在线申请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完成如下操作:登录校内门户,点击“全部”,在“个人服务”目录下选择“研究生院业务”,在 “培养办学籍”栏目中找到并选择“填写学籍异动申请”,下拉菜单选择“031 硕转博”后申请并提交。
提交“硕转博”异动后,在校内门户填写、保存和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可多次保存,提交后不可修改),并下载打印。
2.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系教务办公室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一式两份)、科研成果材料以及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初审与复试
初审由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完成,主要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习年限、学分完成情况和课程成绩等)进行审核。
复试阶段,院系成立考核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硕博连读资格进行考核。考核的科目、内容、方式和时间由院系自定,主要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
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60 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公示, 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申请人的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院系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五、“申请-考核制”报考办法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 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报考专业学位博士者,除满足报考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院系对申请者提出的相关领域工作年限等条件的要求。
(二)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各院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由院系自定,申请人应在院系规定的 报 名 时 间 内 登 录 北 大 研 招 网 ( 网 址 : 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具体报名时间详见各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yxym/index.htm)。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院系提交(寄达)下列材料:
(1)北京大学 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 , 模 板 下 载 网 址 :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者 , 模 板 下 载 网 址 :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各院系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
(9)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人员,须如实向院系说明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提交(寄达)报名材料地址:考生所报北京大学各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 室 , 具 体 地 点 查 询 网 址 :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qtxx/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