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26 访问量:119 来源:管理员
根据 2018 年 9 月《清华大学关于 2015 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若干规定》的精神,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指导思想下,对学生德、智、体等素质全面进行衡量, 择优选拔人才。在对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注重考核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确保研究生的生源质量。
一、推免资格要求
1. 预计于 2019 年 7 月本科毕业,且没有参加过推免研究生的学生;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处分记录或纪律处分期已过;
3. 未开具出国成绩单,且本人同意若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在研究生入学之前不开具出国成绩单;
4. 学业成绩为推免资格要求之一。清华大学学生课程学分绩及排名以校注册中心数据为准;外校学生以其教务部门出具的数据为准。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如在实践教学环节与第二课堂(包括科研活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课外文化活动、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等)中表现出较强才能和发展潜力者,以及在创新方面(如参加 SRT 项目、校级以上科技竞赛等)成绩优异者,经三名本校本专业具有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联名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并获得本系推免工作小组和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准,可以不受上述学分绩排名和不及格门次的限制。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综合专业基础考试(笔试,2 小时)和综合面试(简称面试)组成。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8 年 9 月 14 日 14:00—16:00 笔试地点:三教 2101
面试时间:2018 年 9 月 15 日、16 日 8:00—18:00 面试地点:
清华大学李兆基科技大楼 A247-1、A248,汽车研究所 307、308 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